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1766-89
小米
Millet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米的分类、质量指标、术语、检验方法、包装、运输和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粟(谷子)经加工制成的商品小米。
2 引用标准
GB5491 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
GB5492 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5493 粮食、油料检验类型及互混检验法
GB5494 粮食、油料检验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5497 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
GB5503 粮食、抽料检验碎米检验法
GB2715 粮食卫生标准
GB2761 食品中黄曲霉毒B1允许量标准
GB2762 食品中汞允许量标准
GBn238 食品中镉允许量标准
GB4809 食品中氟允许量标准
GB8115 粮食包装麻装
3 术语
3.1 加工精度:粟粒脱掉种皮的程度。
3.2 不完善粒:米不饱满,无光泽的颗粒。
3.2.1 未熟粒:米粒不饱满,无光泽的颗粒。
3.2.2 虫蚀粒:被虫蛀蚀的颗粒。
3.2.3 病斑粒:粒面带有病斑的颗粒。
3.2.4 霉变粒:粒面有霉或胚乳变质的颗粒。
3.2.5 其他不完善粒:谷莠子米、稗子米及超过规定限度的米。
3.3 杂质:通过规定筛层的筛下物和无食用价值的物质,包括下列几种:
3.3.1 筛下物:通过直径1.0mm圆孔筛的物质。
3.3.2 矿物质:砂石、煤渣、砖瓦块、金属物等。
3.3.3 其他杂质:粟粒、异种粮粒、无食用价值的小米及其他物质。
3.4 碎米:通过直径1.2mm圆孔筛,留存在直径1.0mm圆孔筛一的破碎粒(除拣出杂质外,不再检验其他项目)。
3.5 色泽、气味、口味:指一批小米的综合色泽、气味、口味。
4 分类
4.1 根据粟的分类方法二类:
4.1.1 粳性小米:用粳粟制成的米,纯度达95%以上。
4.1.2 糯性小米:用糯粟制成的米,纯度达到95%及以上。
5 质量指标
5.1 各类小米按加工精度分类,等级指标及其他质量指标见下表:
5.2 小米以二等到为计价基础。
5.3 卫生指标就符合GB2715及其他有关规定。
5.4 植物检疫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 检验方法
6.1 品质检验方法
等级 |
加工精度 |
不完善粒% |
杂质,% |
碎米% |
水分,% |
色泽气味口味 |
总量 |
其中: |
一般地区 |
东北、内蒙地区 |
粟粒 |
矿物质 |
1 |
粒面种皮基本脱掉的颗粒≥90% |
≤1.0 |
≤0.5 |
≤0.3 |
≤0.02 |
≤4.0 |
≤13.0 |
≤14.0 |
正常 |
2 |
粒面种皮基本脱掉的颗粒≥70% |
≤2.0 |
≤0.7 |
≤0.5 |
3 |
粒面种皮基本脱掉的颗粒≥50% |
≤3.0 |
≤1.0 |
≤0.7 |
6.2 扦样、分样按GB5491执行。
6.3 色泽、气味、口味检验按GB5492执行。
6.4 类型及互混检验按GB5493执行。
6.5 杂质和不完善检验按GB5494执行。
6.6 水分检验按GB5497执行。
6.7 碎米检验按GB5503执行。
6.8 卫生精度检验按附录A执行。
7 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7.1 小米的包装分为大、小包装二种。
7.1.1 大包装:使用麻袋包装应符合GB8115的要求。
7.1.2 小包装:使用的包装材料应坚固耐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7.2 标志:应标明品种、等级、重量、生产日期和生产厂家。
7.3 小米的运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粮油运输的有关规定执行。
7.4 小米的储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 录 A
小米加工精度械检验(EMB)方法
(参考件)
A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检验小米加工精度所用的仪器和用具、试剂、操作方法及结果计算。
本附录适用小米加工精度的检验.
A2 仪器和用具
A2.1 天平感量0.0001g。
A2.2 烧杯:500 mL。
A2.3 棕色细口瓶:500ml。
A2.4 玻璃皿。
A2.5 镊子。
A3 试剂配制
A3.1 试剂:亚甲基蓝、曙红Y、甲醇、乙醇。
A3.2 试剂配制
A3.2.1 亚甲基蓝甲醇溶液
将312mg亚甲基蓝溶解于盛有250ml烧杯里,搅拌约10min。然后静置20~25min,使不溶解的颗粒全部沉淀下来。
A3.2.2 曙红甲醇溶液
将312mg曙红Y溶解于盛有250ml烧杯里,搅拌约10min,然后静置20~25min,使不溶解的颗粒全部沉淀下来。
A3.2.3 曙红一亚甲基蓝甲醇溶液
将A3.2.1、A3.2.2两溶液一起倒入棕色细口瓶里,使之充分混合,即成紫色染色剂。存放于避光处保存备用。
A4 操作方法
从平均样品中分取小米约20g,不加挑选地数出整米100粒,置于玻璃皿中,用清水洗2-3次,然后加入曙红—亚甲基蓝甲醇溶液(A3.2.3)浸没米粒,轻轻摇动玻璃皿,浸2min后弃去溶液(A3.2.3),用清水洗2-3次并沥干;再加入乙醇并轻轻摇动1min,弃去,立即用清水洗2-3次。最后将米粒置清水中或用滤纸吸干水分,观察米粒表面染色情况,胚乳呈粉红色,皮层和胚呈绿色,糊层呈蓝色。粒面呈粉红色达2/3及以上的颗粒,视为米皮脱掉的颗粒。直接计算加工精度百分率。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粮食储运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辽宁省粮油检验监测所、山西省粮食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常建延、廉淑文、李德荣、董殿文、樊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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